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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业务一次性告知单:购买期房以期房设定抵押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1.购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高层(8层以上)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有效期限为4年,购买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多层(1-7层)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有效期限为3年,购房时间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2.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请本人持身份证到乌市隆府宾馆对面中国人民银行阿尔山支行查询);

  3.网签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低于购房总价款20%的预交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购买新建毛坯自住住房的且申请所购住房总价款25%的装修贷款的,装修贷款部分需另外提供符合抵押条件的《不动产权证书》做抵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提供借款人本人一类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储蓄卡的所属银行为:建行、农行、中行)。

  上述要件中所含姓名、身份证号、婚姻状况等信息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复印。

  业务咨询电话:0482-12329

  盟公积金网址:www.www.rxjiag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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