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业务财务核算流程:
提取人提供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工作人员审核合格的相关提取资料→管理中心总会计师(盟中心)或管理部主任(各旗县市管理部)对提取人相关提取资料进行复审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签字→财务业务工作人员复核提取人相关提取资料并核实提取人是否为缴存职工本人→财务业务工作人员监督提取人本人在转账支票等票据上签字(提取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经司法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受托人签字)→财务部门办理划款手续→通过银行付款(通过网银、电汇、支票等方式)→财务业务工作人员从公积金业务操作前台提取财务记帐凭证并与该笔业务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后存盘记帐→主管会计终审复核财务记账凭证。
2、公积金汇、补缴业务财务核算流程:
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工作人员根据汇、补缴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进帐单做汇、补缴业务并打印汇、补缴单据→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工作人员将银行进账单及汇、补缴单据上传到财务部门→财务业务工作人员从公积金业务操作前台提取财务记帐凭证并与该笔业务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后存盘记帐→主管会计终审复核财务记账凭证。
3、贷款发放业务财务核算流程:
信贷业务工作人员将符合贷款发放条件并经借款人签写的《借款凭证》(借据)与支付凭证上传到财务部门→财务业务工作人员对信贷业务工作人员上传的《借款凭证》(借据)与支付凭证进行复核→对符合划款条件的贷款业务通过银行付款→财务业务工作人员从信贷业务操作前台提取财务记帐凭证并与该笔业务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后存盘记帐→主管会计终审复核财务记账凭证。
4、贷款回收业务财务核算流程:
服务大厅信贷部门回收贷款后将存款回单及回收贷款收据上传到财务部门→财务业务工作人员从信贷业务操作前台提取财务记帐凭证并与该笔业务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后存盘记帐→主管会计终审复核财务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