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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公积金提取所需要件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一.职工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核实此职工公积金已全部缴交到位,并到公积金将此职工账户封存(上报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

  二.相关亲属携死亡证明来公积金大厅开具《死亡提取通知书》(前提为公积金账户已报停且无欠缴情况);

  三.携此《通知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

  四.携《公证书》及相关手续(见下文)到职工缴存地公积金大厅办理提取手续。

  所需要件:

  1、《公证书》

  2、继承人或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继承人本人名下建行/工行/农行/中行储蓄卡(请提供一类储蓄卡)

  4、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医学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一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继承人若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领的需同时提供继承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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