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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调动公积金提取所需要件(兴安盟范围外)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一、1、提取人身份证

  2、异地调动函

  以上手续若财务人员代为办理可以提供清晰A4纸复印件但是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1、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户证明

  2、财务人员身份证(若财务人员代为办理)

  咨询电话:048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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