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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5日

  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党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每月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二)参加学习的成员由党支部委员组成。

  (三)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党的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等。

  (四)坚持学习的计划性。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由办公室制定,列出讨论题、参考资料、学习时间、发言对象等。

  (五)每位中心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考勤。请假须报支部书记批准,书记不在时,应向组织委员请假,任何成员不得无故缺席。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讨论支部工作计划,措施和办法;传达贯彻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接收新党员的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实施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2.党支部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支委会。因工作需要还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吸收党员骨干参加。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研究制定支部工作的计划和总结,以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布置党员民主评议、审定党员民主评议档次;讨论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宜;讨论先进党员表彰和犯错误党员处理工作。

  3.党小组会不定期召开,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内容是:根据党支部的布置,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讨论落实党支部决议的措施;组织党员考评;作好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召开小组党员民主生活会等。

  4.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其中一次必须由中心党政领导干部上课。

  5.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讨论和专题辅导讲座,开展电化教育,观看电视录像,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6.党组织生活(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

  7.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与率达90%以上(包括网上参加组织生活进行思想汇报)。

  持有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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