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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目的在于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六个阶段进行:

  1. 组织准备阶段。中心党支部根据党员队伍现状的实际,有针对性制订好具体评议工作的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 学习教育阶段。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学习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 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近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已离退休的党员,只参加学习教育,不进行个人总结和评议。

  4. 评议阶段。评议前,各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支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支部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 组织审定阶段。认真召开好支委会。支部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在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后,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支部委员的评议意见的反馈,由中心党支部负责实施。

  6. 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报上级党委进行表彰奖励。

  (四)离退休党员按要求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不评定档次;长期生病、行动不便、卧床不起的党员,可暂不参加评议活动;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档次。临时外借的党员回单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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