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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中心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中心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1~2次,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到会监督和指导。

  (二)民主生活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批评意见,汇总后发至参会人员,党委要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讨论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重点解决一、二个问题。

  (三)参加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应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发言重点突出,切入要害。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应事前书面请假,并提交书面发言稿。

  (四)民主生活会上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增强团结。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总结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10日内向上级党委报送会议小结和会议记录。报送的会议小结,一是召开会议的时间,参加会议的人员名单和缺席人员名单,缺席的原因。二是会议的主要议题;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要收获。三是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措施。报送的会议记录必须是原始记录,做到真实、完整,记录人必须为党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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